1.1.7.1 施工前的准备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完成以下各项内容:
① 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
②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③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④ 采用招标、承发包形式选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装发包合同;
⑤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
⑥ 委托施工监理单位;
⑦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⑧ 落实建设资金;
⑨ 平整场地;
⑩ 落实施工用水、用电、交通等外部协作条件;
(11)组织专用设备和特殊材料预订货。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一般开工报告均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提出并上报,其基本内容如 ...... (共53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