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逻辑学
逻辑学在中世纪的发展比较缓慢。中世纪对逻辑学的发展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在三段论推理上,承认了第四格,制定出三段论的一般规则,给每个正确的三段论式一个名称,编成口诀。(二) 建立了“推论”理论,把推论定义为一个条件命题,只有当前件蕴涵后件时它是真的,所谓“蕴涵”,又被进一步解释为“不可能前件真而后件假”;对合取、相容析取等命题联结词,也作了类似真值函项的解释;提出了不少为古代逻辑学所不知道的新逻辑原理。(三) 较为详尽地研究了模态逻辑,对模态命题蕴涵式给出了一些规则,例如,“如果前件是必然的,那么后件也是必然的”,“如果前件是可能的, ...... (共66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