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3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
是197711月,政府根据《国土综合开发法》(1950年),所制订的综合计划。是继1968年制订的第2次“新全综”之后的第3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第1次计划,是以新产业城市建设设想为景背的据点开发方式。第2次计划,一面促进中枢管理功能的集中和物资流通机构的系统化,一面有效地发挥各个地区的特点,有的地方,甚至制订大规模项目的开发计划,进行建设。但是,新产业城市在发展中产生公害,大规模项目与环境问题,纠缠在一起,很难取得地方居民的同意,基于上述反思,第3次计划,一方面,控制人口和产业向大城市集中,并注意地方的过疏问题,另一方面,采用形成居住的综合环境 (定居设想) ...... (共63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