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简称“区民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民族事务的职能机构。成立于1951年10月。1955年2月7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于4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任命赵卓云为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梁华新(壮族)、黄举平(壮族)、张景宁、秦振武(侗族)为副主任,1956年8月28日,补任莫矜(壮族)为副主任。1961年9月27日,经中央批准,黄举平(壮族)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区民委曾被撤销。1973年9月22日自治区党委批示恢复。1978年10月任命覃展(壮族)为主任。198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后经国务院批准)余达佳(壮族)为主任 ...... (共32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