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社会的婚姻与家庭
原始社会后期,父系氏族的血缘结构转化为宗法等级的奴隶制国家,在家庭分化的基础上形成阶级的分野。中国商朝和周朝以及古希腊社会是人类历史上发展得最典型、最充分的奴隶制社会,以它们为代表,奴隶社会的婚姻家庭观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血缘宗法关系。奴隶社会以血缘关系组织社会生活,以血缘亲疏远近划分社会等级。这使奴隶社会的父权家长制大家庭成为一个庞杂的组织,其中包含着家庭成员与家长的矛盾,不同等级之间的冲突,以及剥削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对抗。中国奴隶制社会的血缘等级关系表现为宗法等级关系,实行奴隶制的国有制、夏代姒姓,周代姬姓统治天下。欧洲 ...... (共49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