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姻
又称财婚,以索要对方财物作为成婚的先决条件的婚姻。买卖婚姻由远古时的族外议婚演变而来。进入奴隶社会之后,随着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妇女社会地位的急剧跌落,两性之间形成统治与依附的关系,男性家长不仅占有社会财富,而且占有女性本身,婚姻演变为一种以物换人的买卖。我国西周时制订的“六礼”,如果去除其礼节性的装璜,实质上每一道“礼节”都要给对方钱财,结婚实际上是男方以实物、金钱购买女子人身。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也把婚姻视作买卖行为,男方交付钱币,女家提供嫁妆,婚姻即告成立。封建社会形成之后,官方和社会认可的婚姻是聘娶婚,这是 ...... (共60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