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民
亦称“自由人”。奴隶社会中除奴隶以外并享有不同程度的财产权和政治权的居民。自由民分上层和下层。上层包括奴隶主、高利贷者、宗教祭司等,属于奴隶主阶级。是由原始社会末期,掌握了氏族权力的酋长和军事首领以及富有的个体家庭转化而来的。下层主要包括独立经营的个体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商人。是由原来氏族公社中使用公社份地进行农业生产的个体家庭和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个体手工业工匠转化而来的。在中国西周到春秋时期,国人即除贵族奴隶主以外的自由民,其中包括部分低层的奴隶主,而主要是平民。他们有参与议论国事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服兵役和纳军赋等义务。自由民 ...... (共45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