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制度
又称“农村公社”、“土地公社”、“乡社”。居民按地域结合起来的从生产资料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中的社会组织形式。村社是从父权制家庭公社发展起来的。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父权制家庭公社中分化出个体家庭、不同氏族成员也互相迁徙和杂居,使氏族血缘纽带日益松弛,出现了按地域关系结合起来的、由许多互相毗邻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体家庭组成的组织,这就是村社。村社制度曾经普遍存在于各民族。在村社制度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仍保留了土地公有制,耕地由村社掌握,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并视人口变动和生产状况定期重新分配、 ...... (共76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