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联邦院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议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共和国和自治省院。联邦院由各共和国和自治省的自治组织、共同体的代表以及社会政治组织代表组成。每个共和国选出30名代表,每个自治省选出20名代表,代表总计220人。代表选举产生的步骤是: 先由基层自治组织和自治共同体的全体会议选出代表团,再从代表团中推荐出具体候选人 (社会政治组织直接提出本单位的候选人),候选人中须有1/2是联合劳动组织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共和国或自治省的劳动人民社会主义联盟予以确定,最后由区议会各院联席会议对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联邦院共设11个直属委员会作为直接工作机 ...... (共62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