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
会意字。《说文》:“討,治也。”徐锴系传:“从言、寸。”注云:“寸,法也。奉辞伐罪,故从言。此会意也。”意为治理、整治。《左传·宣公十二年》:“其君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治理、整治是上对下的管教,引申出讨伐的意思。《孟子·告子下》:“天子讨而不伐。”后泛指一切声讨其罪而加以进攻的行为。引申为研究、讨论。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凡言‘讨论’、‘探讨’皆为理其不齐者,而齐之也。” 《论语·宪问》:“为命,裨谌(人名)草创之,世叔讨论之。”
1 《战文编》 148页。2、4、5、6 《篆隶表》168页。3 《说文》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