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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汉字部首表》有哪些使用规则?

分类:语言文字规范558字

1.使用这份《汉字部首表》时,一般应以主部首为主。

2.在某些情况下,可根据需要作变通处理,但部首总数、序号和形体均应与本表保持一致,并须对变通情况作出具体说明。

(1) 某些辞书(如大型字词典、古汉语字词典)可根据传统和实际需要,用繁体部首或变形、从属部首作为主部首,如“風(风)”“艸(艹)”“玉(王)”。

(2) 某些辞书可同时采用主部首和收字较多的附形部首。如“王(玉)”,可将从“王”的字归入“王”部,从“玉”的字归入“玉”部,两部的序号均为61。例如将“玎玕玗玖珉玩玫玻珍珊……”归入“王”部,将“玺瑬莹瑿璧璺……”归入“玉”部。又如“车(車)”,简、繁体都收 ......     (共558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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