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3.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 ...... (共282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