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1 整体面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1的规定执行。
【释义】 面层是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地面与楼面的表层,而整体面层是指使用的面层材料在凝结后成为一整块无痕的表面,找平层是设置在垫层上、楼板上或轻质、松散材料(隔声、保温)层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整体面层指水泥砂浆面层、混凝土面层、水磨石面层,均按墙内净面积计算。凡>0.1m2和≥20mm厚间隔墙等所占面积应予扣除。门洞、空圈等部分的面层,无论尺寸如何,一律不再增加面积,但没有墙体的通廊过道应计算在整体面层的面积内。
整体面层的计算:首先以楼地面面积乘面层厚度求得面层半成品的消耗量(m3),然后按半成品的种类参照混凝土配合比和抹灰 ...... (共32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