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运行人员培训工作
1.一般规定:
(1) 坚持规程学习和定期培训制度,是变电运行的重点工作之一,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各站要结合实际,坚持不懈地做好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
(2) 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上岗考试和审批手段,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履行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上岗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3) 各站均应根据上级规定的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要求,按期完成本站的培训计划,由站长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
2.培训标准:
(1) 熟练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1) 掌握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技术参数和设备布置情况,以及设备的运行、维护、 ...... (共114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