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行包用房
1.行包用房应由行包托运厅、行包提取厅、行包托运仓库、行包提取仓库以及管理用房等组成。
2.四级客运站的行包托取作业与库房可设在同一房间内,托取窗口可直接开向综合厅。
3.三级客运站,行包托运厅与行包提取厅可分开,到、发仓库可合建,使用管理均较方便。
4.一二级客运站到、发行包房宜分设,行包房与旅客进出流线紧密配合,避免托运与提取混杂。如设专用行包托运处,则宜与室外行包堆场布置在一起,并靠近行包仓库,以便存放提取。
5.行包仓库应与行包托取厅相邻,并应有直接通道通往登船码头。
6.行包用房设计要点:
(1)行包库应通风良好,并应有防火、防盗、防鼠、防水、防潮 ...... (共48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