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管理,促进通畅、经济、高效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满足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铁道部(以下简称交通部、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水路、公路、铁路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第三条 交通部、铁道部是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管理本地区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铁路部门按系统管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第四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定义
(一)“国际集装箱”,是指符合 ...... (共1626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