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 (跨省、市、县) 开户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一致。
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 ...... (共31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