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章程中必须予以记载的、不可缺少的事项,公司章程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就会导致整个章程的无效,对于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各国公司法都予以明文规定,主要是公司性质所要求的章程的必备条款。
依据我国《公司法》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 公司的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资本。
(4)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
(11) 股东认 ...... (共61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