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财产盘点制度 (范例)
分类:小企业财务管理2277字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各企业财物管理,依“现金收支规则”第五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规则”第八条、“材料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及“成品存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等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范围
盘点范围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外协加工料品、寄存品、代加工料品、寄库品及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的盘点应依据“固定资产管理规则”办理,其余各项,悉依本准则办理。
第三条 方式
(1)年终全面盘点。
(2)液体及特定项目采用按月盘点。
(3)会计部门每月抽点,抽点百分比以1年一周转为度。
(4)不定期抽点。
第四条 人员及职责
为办理盘点,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协 ...... (共227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