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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誉

(一) 商誉核算有关规定

1.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损失的金额计量。

2.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1) 货币资金,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的原账面价值确定。

(2) 有活跃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按照购买日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值确定。

(3) 应收款项,短期应收款项,因其折现后的价值与名义金额相差不大,可以直接运用其名义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对于收款期在3年以上的长 ......     (共2755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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