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 电气设备额定频率GB1980
分类:供用电973字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和三相交流频率50Hz及以上至10 000Hz的电力供电系统及设备、舰船电气设备、航空电气设备和一般工业电气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设备及回路:①无级或有级调节频率的交流电气设备;②遥控及遥测技术和通讯工程(有线、无线)设备;③铁道信号、自动闭塞装置及电传动机车内部控制回路;④单个机床或一组机床的内部控制回路。
额定频率,见表1.5—5规定。
表1.5—5 电气设备额定频率 Hz
电力供
电系统
及设备舰船
电气
设备航空
电气
设备一般工业电气设备通用电
气设备电热
装置机床电
气设备纺织
电机控制
电机电动
工具5050
—50
—50
—50
—50
—50
(75)50
—50
— 100——100—— ———133① ...... (共97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