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 认证程序
根据《电工产品认证规则和程序》的规定,我国电工产品的认证可分三个阶段,或三个程序,即: 产品型式认可、产品认证和监督复查。
(1) 产品型式认可
产品型式认可须由企业向CCEE或其指定的检测站提出申请。申请被接受后,企业送试样到检测站试验。型式试验合格后,由检测站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经CCEE审核批准,向企业颁发型式认可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只证明所提交样品符合指定标准要求。承担试验的检测站如为CB试验室,则其型式试验报告等同于CB测试报告。
(2) 产品认证
只有型式认可证书持有者方可申请产品认证。企业申请产品认证时,须向CCEE或其指定的检测站按规定格式提交申请书、型式 ...... (共96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