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复议申请审查后的处理
简单地讲,行政复议申请无非两种:一是符合法律规定;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对应的处理方式,却不限于受理与不予受理,至少还包括补正、告知、转送等处理方式。
(一) 补正
补正的前提是申请人的申请已经具备了申请复议的一般条件,只是复议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没有提交必要的材料和证据。对此,复议机关不能简单地以复议申请不完备为由,决定不予受理,而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而且补正通知书要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9条对此做了相应规定。当然 ...... (共237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