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国发 [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04] 24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04] 16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4] 1196号)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下同) 等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 ...... (共332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