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瑞典税收征管模式及其特点
在瑞典,实行比较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中央政府掌握绝大部分税收收入,地方政府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及一些附加税。中央收入主要来源于增值税、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险税、消费税、关税、国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一些其他收费; 地方政府收入主要来源于个人所得税。近20年来,瑞典对税务征管机构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调整。1987年瑞典在全国各地建立了税务局,充实机构和人员。1991年在全国21个郡县设立了税务局。1997年在全国84个地方设立了税务稽查机构。1999年对21个郡县税务局进行了撤并,组建成10个大区税务局。2004年1月瑞典对税务机构再次进行了调整,将10个大区税务局改革为国家税 ...... (共587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