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肺复苏术
1. 适应证 心肺复苏术是针对心脏骤停、呼吸停止而采取的抢救措施。心脏骤停是临床上最紧急的情况,典型的表现为意识突然丧失,大动脉波动消失,听不到心音,肌肉抽动,发绀,瞳孔逐渐散大,喘息样呼吸乃至呼吸停止。抢救不及时,机体各组织和器官将发生一系列不可逆性的病理性改变,导致迅速死亡。心肺复苏的目的是维持肺换气和向组织运氧供血。
2. 操作方法
(1) 通畅呼吸道:将口内的异物清除后,插入气管插管。
(2) 人工呼吸: 气管插管如果不能实施,可使患犬头颈伸直,双颌紧闭,从鼻孔吹入气体,然后借助肺的回缩而自行呼出气体来完成换气。吹气的频率以12~16 次/min为宜,胸廓均 ...... (共105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