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 编制数字城市建设规范和实施细则
在数字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前期,应及时制定和编写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平台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与共享的标准和实施规范。制定标准体系是实现数字城市信息共享的关键。各级城市政府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数字城市建设中应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标准规范。在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建立完善地方标准体系来满足数字城市发展的需要,并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建立一套与国际标准兼容、与国家标准相统一的地方标准,如:《数字城市建设指南》《数字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规范》《数字城市智能建筑实施要求与管理规定》《数字城市智能建筑系统工程实施细 ...... (共39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