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 明确建设目的和实施目标
建设数字城市的根本目的在于应用。在这个问题上必须牢固树立“建”为“用”的思想,把应用系统的应用效率作为“一票否决”的硬指标。要使政府及各部门的领导认识到:数字城市建设,应以提高城市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水平、施政水平和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水平,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功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为目的;应以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
数字城市明确提出“以信息化推进城市化,提升产业化,带动城乡一体化”为建设目的。通过城市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城市级数字化技术应用平台、城市级综合管理与服务数据仓 ...... (共76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