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 信息系统安全规范
1) 一般规定
(1) 数字城市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包括:信息系统安全、互联网络安全、政务外网安全、政务内网安全。
(2) 数字城市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的建设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分别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要通过建立统一的密码和密钥管理体系、网络信任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分级、分层、分域保障信息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3) 数字城市网络安全规范以GB/T(公安部试行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中规定的5级标准为依据,分别制定信息系统安全规范、互联网络安全规范、政务外网安全规范、政务内网安全 ...... (共226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