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修谱条例
修谱凡例各大谱系大同小异,这里以吴宁厉氏、瑞山厉氏和东厉厉氏作介绍。
吴宁厉氏修谱凡例引
谱有凡例,欧、苏二公齐家端化之定制也。属在后人均仿于此,则不致越礼而害义矣。故设凡例二十三款,以示将来遵而行之。
一、作谱,以见闻所及者书之,有名有字者书之,有行次者书之,无行次者列之,不可驾空凿虚,以诳其祖。
二、谱必有图,以布其支脉,有传以定其尊卑与事实。
三、图每世大书其名,细书其行与梗概。所谓世经人纬,欧阳氏之法也。
四、图以五世为列,发五服之义。五世再提而成九世,以明九族之义也。
五、谱传之法,比班、马史传,尤加详焉。故书名字、行次、德性、履 ...... (共305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