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治理工程
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支持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环境保护等多项工程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按照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要求和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意见》,应积极设立与实施如下工程或项目。
1.天然草原综合治理与合理利用工程
对区域内退化草原实施严格的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采取围栏封育、结合鼠虫害治理、补播改良等措施, ...... (共457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