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姻家庭和文化习俗
鲜卑的婚姻制度大体上与乌桓相似,保留了掠女,以牛羊为聘礼,为妻家服役;父兄死,妻后母执嫂;女子婚嫁前有一定性生活自由。史载:“以季春月大会于饶乐水上,饮䜩毕,然后配合。”[1]或说“常以季春月作乐水上,嫁女娶妇,髡头饮宴”[2]。髡头是鲜卑发式的一个特点,男子娶妇,女子出嫁都要髡发。可能是剃发去周围,留顶发之大部分,垂辫于后。拓跋鲜卑的索头,可能就是辫发。从现象上看,包含了群婚、对偶婚、个体婚的各种形式,但原始群婚只是习俗上的残留和礼仪上的象征。已从对偶婚走向一夫一妻制,随着父系家长制的确立,也出现了一夫多妻制,并保留了一些氏族制的痕 ...... (共92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