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率机构
1925年7月1日,广州国民政府成立,下设军事部,许崇智任部长。7月3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成立。7月5日,国民政府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军事委员会内设政治训练部、参谋团、海军局、航空局、军需局、秘书厅、兵工厂。军事部与军事委员会共同对国家重大军事问题负责。军事部长兼有国民政府委员及军事委员会委员双重身份,在对外军事关系中代表国民政府。在军事委员会中,有关军事文件及命令等,须由军事委员会主席及军事部部长共同署名行之。同年底,军事部即以军事委员会代之。
1926年1月上旬,随着广东革命根据地的巩固,为适应新形势,军事委员会成立 ...... (共205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