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配电系统
在电力系统中,配电网主要起分配电能的作用。配电网通常按电压等级来分类,可分为高压配电网 (35~110kV)、中压配电网 (6~10kV) 和低压配电网(220、380V)。在负荷率较大的特大型城市,220V输电网也兼具配电的功能。由于历史、政治、经济及技术等诸多原因,目前在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城乡电网中,除330、500kV作为超高压输电电压,220kV作为高压输电电压外,全国大部分地区都采用35kV与110kV(东北用66kV) 为高压配电,而10kV为中压配电,220、380V为低压配电。除东北地区实行220、66、10、0.4kV四级电压制外,全国大都采用了220、110、35、10、0.4kV五级电压制。
一些国家配电网主要采用的电压等级见表1-1。
表1-1 一 ...... (共288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