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产母猪淘汰标准
1. 8胎以上的老龄母猪。
2. 连续2个繁殖周期产仔少 (少于7头) 的母猪。
3. 两个情期 (42天) 以上或2个月不发情的断奶母猪。
4. 不发情、屡配不孕、恶性子宫炎、流产的母猪,以及用激素处理仍未发情的母猪。
5. 连续二次、累计三次妊娠期习惯性流产的母猪。
6. 连续二产次、累计三产次哺乳仔猪成活率低于60%的经产母猪;整窝分娩死胎、木乃伊的初产母猪。
7. 母性不好、泌乳能力差、咬仔、经常难产的母猪。
8. 有严重肢蹄病,患病难以康复或有阴道炎、子宫炎的母猪。
9. 体况过肥、过瘦的母猪。
10. 猪瘟、伪狂犬、蓝耳病毒呈阳性的母猪。
11. 有咬斗公猪、攻击饲养人员等恶癖且不能纠正的母猪 ...... (共33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