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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区坡耕地类型及分布

宁夏水土保持局依照水利部规划协调处,《关于提供坡耕地整治调研相关材料的通知》(水保规划〔2007〕5号)要求,组织区内有关县的水保人员及单位,对全区坡耕地数量进行摸底。经调查:全区坡耕地集中分布在固原、中卫和吴忠3个市的12个县(区)。其中的灵武市山区的部分坡耕地已于2008年退耕,引黄灌区各县(市)无坡耕地。此次调查汇总仅涉及11个县(市、区),上报材料的汇总表明,2007年全区坡耕地总量为52.84万hm2,占11个县区耕地总量的44.4%(表4-5)。

表4-5 2007年固原、中卫、吴忠市各县坡耕地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县(区)现有耕

地面积现有坡耕地5°~10°坡级10°~15°坡级15°~25°坡级大于25°面积

(万hm2)比 ......     (共1754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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