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背景资料
案例分析—— 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概况:
原告:上海中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物流)
被告:上海品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圆公司)
被告:上海科宁油脂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宁公司)
被告:南京林通水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通公司)
2014年8月,品圆公司受科宁公司的委托,从上海至汕头为科宁公司运输24只20ft 的集装箱货物。因该货物装在原告的集装箱内,为桶装液体制剂,故品圆公司向原告续租这24只集装箱,并约定:每只集装箱用箱费为人民币500元,还箱至上海洋泾码头,使用时间为25天,超期使用费为每只集装箱3.50美元/天。品圆公司将24只集装箱装载在林通公司所有的“ ...... (共72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