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合同及采购
(1)计划提出后,根据技术条件和工艺参数要求,成批量和重要的设备、材料要编制技术规范书和订货的数量,选择三家以上供货商进行比选、考察。比选考察的主要项目为供货能力的确定以及以往的履约情况、信誉、质量、价格等,经过比选确定信誉好、质量优、价格低、供货能力强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单位一般不少于三家。除零星材料外,设备和大宗材料采购订货必须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供货商。
(2) 设备材料原则上要选用国优、省部优产品、同行业名牌及同类产品优质品牌、技术成熟、在国内外使用较普遍的产品。一般不得选用个体、民办、乡镇企业生产产品。
(3) 依据招投标排序进行供货 ...... (共55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