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
(2) 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现场施工作业,设备、材料堆放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道路。
(3) 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制度。电、汽焊用火前须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具。
(4) 施工中消防管道、设施和其他工程发生冲突时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更改,应及时请示上级和设计单位,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5) 仓库、现场执行24h消防值班制度,配备足够消防器材。不准设置炉灶,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和蜡烛,不准任意拉电线 ...... (共34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