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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分类:抗震结构设计施工12324字

我国主要城镇(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 中心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可按表3-2-6采用。

表3-2-6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序号省、市内 容1首都和直辖市(1)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北京(除昌平、门头沟外的11个市辖区),平谷,大兴,延庆,宁河,汉沽

(2)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密云,怀柔,昌平,门头沟,天津(除汉沽、大港外的12个市辖区),蓟县,宝坻,静海

(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大港,上海(除金山外的15个市辖区),南汇,奉贤

(4)抗震设防 ......     (共12324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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