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抗震设防基本思想
分类:抗震结构设计施工1207字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以下简称《规范》)规定了三水准设防目标,通俗说法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如表3-3-4所示,三水准地震烈度和设防烈度关系见图3-3-1所示。
表3-3-4 三水准的设防目标
设计标准
设计水准设计基准期内
超越概率结构工作状态计震后修复设计水准简称第一水准
多遇(众值烈度)地震作用(Im)63.2%处于弹性工作阶段,按弹性理论计算,震后变形完全恢复小震不坏第二水准
基本烈度地震作用(Io)10%结构的弹性变形发展范围较小,构件损坏较轻中震可靠第三水准
罕遇地震作用(Is)2%~3%结构的弹塑性变形发展范围较大,有产生弹塑性集中现象,较
难修复大震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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