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设计变更文件;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3)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4)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5)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
6)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的合格证和安装验收记录;
7)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8)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11)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2)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3)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3)观感质 ...... (共63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