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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推动中央企业第二任期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规范、更精准,引导中央企业以同行业先进企业为标杆,通过持续改进,逐步达到标杆企业的先进水平,完善目标确定机制,我委在认真总结第一任期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合理确定第二任期考核目标值,提高考核工作水平。

附件: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

附件:

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引导中央企业准确、合理地确定任期考核目标值,根据《中央企业 ......     (共3963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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