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3-4 发行“熊猫债券”的意义
2005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ADB)获准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也是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
一般来讲,与国内市场债券相比,大多数国家对外国债券的监管更加严密,如对外国债券的票面利率、期限设计及筹资者信誉等条款都设立制度加以限制,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因为外国债券的投资者大都是债券发行所在国的机构或居民。在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发行“熊猫债券”之前,人民银行联手财政部、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 (共132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