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国钢材的牌号表示方法和基本原则
(1)采用汉字和汉语拼音并用的原则。
(2)钢号中的化学元素采用国际通用化学符号或汉字来表示,如Mn(锰)、Si(硅) 等。稀土元素按该族总称,用“RE”或汉字“稀土” 表示。
(3)钢中的含碳量 (%) 以数字表示,并标在钢号最前面。合金结构钢含碳量以万分之几表示; 不锈钢含碳量则以千分之几表示。如果不锈钢的含碳量小于等于0.03%或小于等于0.08%时,钢号前冠以“00”或“0”,如0Cr13等。
(4)钢中的重要合金元素,以百分之几表示。当平均含碳量<1.5%时,只表示元素符号,不标含量。当平均含碳量≥1.5%、≥2.5%、≥3.5%…时,在元素后面标2、3、4…,用来表示含量。合金元素在钢号中是以其含碳量多少按递 ...... (共101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