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掺合料
掺合料在混凝土中的主要作用是减少水泥的用量和提高混凝土的某种性能。使用时应注意3点:
①掺合料的细度应与水泥相同或比水泥更细;
②掺用量通常不小于水泥用量的5%;
③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掺合料可分为惰性与活性两大类。
2.5.1 惰性掺合料
通常有磨细的石英砂、石灰岩等。此项材料在常温常压下与水泥不起反应,只作水泥的填充料,以增加混凝土中的含灰量,以节约水泥和提高新拌混凝土的流动性。这些惰性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掺合料的硫化物、硫酸盐的SO2-3含量不得超过掺合料质量的3%;
②混凝土强度≥C40级时,不宜掺用惰性掺合料;
③在配合比设计强度有富余时,为节约 ...... (共87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