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何种情况下需删除“三方委托缴税协议”,如何操作
纳税人因 “三方委托缴税协议” 有关要素变更或取消,且银行方“三方委托缴税协议” 状态为 “与人行校验不通过” 时,方可进行“三方委托缴税协议” 删除,其操作流程如下:
(1) 纳税人填写终止协议申请材料 (单位纳税人应加盖单位公章和银行预留印鉴) 后,提交给税务机关审核。
(2) 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在申请材料上加盖税务机关印鉴后交由纳税人提交其开户银行审核处理。
(3) 纳税人开户银行柜员收到纳税人提交的终止协议申请材料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个人纳税人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后,审核终止协议申请材料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加盖税务机关印鉴,并使用 “三方协议维护 ...... (共58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