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的条款的签订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如果没有标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失去了意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无法建立。因此,标的条款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而且,如果你方与他方当事人对标的没有达成协议的话,合同就根本不可能成立。
合同标的的种类有:①财物;②行为;③智力成果。
所谓财物是指人类可以控制并能满足人们一定需要,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客体。如货币和有价证券、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等等。所谓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履行一定的劳务活动。如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输活动、仓 ...... (共178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