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陷阱防范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间,主要表现形式为:
(1) 订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没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
(2) 合同一方虽提供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为副本或复印件,其实为伪造的证明;
(3) 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无实有资金,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4) 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工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5)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但代理人不合格。
...... (共39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