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一) 注意保管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妥善保管保管物。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丧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亲自保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以上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不得使用保管物。
《合同法》第372条规定: “保管人不 ...... (共1664字) [阅读本文]>>